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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奔驰借朋友结婚,却再也要不回车

作者:来源网络    时间:2016/5/5    浏览:963次

        核心提示

        朋友之间相互借车的事情并不稀奇,毕竟谁家都有不方便的时候,朋友之间开个口,打个招呼,车辆也就借出去了。但是借出去的车子在车主不在场的情况下,就被过户到一个陌生人名下,这样的事情听起来就有点不可思议了。记者今日从江苏时强律师事务所获悉,该所杨伟光律师就处理了这样一起纠纷。

        朋友结婚借走了奔驰车迟迟不还

        陈某是一名80后的创业青年,事业小成后购买了一辆奔驰汽车,亲戚朋友们都为他感到高兴。去年12月,陈某的朋友陶某称其亲戚结婚,用奔驰车比较有面子,想借陈某的汽车开两天。碍于情面,陈某当即让陶某将车开走。然而,两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陶某却迟迟没有还车。当初说好只是借用一下的,怎么一借就没有音信了呢?于是陈某电话催促陶某还车,但是陶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到后来,陶某索性拒绝接听陈某的电话,也拒绝与陈某见面。对于陶某的避而不见,陈某很气愤,便找到杨伟光律师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汽车。

        一调查已经转手三次

        原以为找到汽车就能解决问题,但杨律师到车管所查询后却发现陈某的奔驰汽车已经转手三次,目前车主是居住于安徽合肥的周先生,车牌号码也由苏D变成了皖A。这样的查询结果让陈某非常意外。“为什么我没有签字同意,汽车也能过户给别人?” 陈某始终无法理解。但是,车管所却给出了他们的答案。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即可办理过户登记,根本无需机动车登记车主到场。原来,陈某为图省事,将自己的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行驶证全部放在了车上,陶某拿着那些证件,再加上二手车交易公司的配合,过户手续办的顺理成章。

        法院判决第一次买卖双方赔偿

        由于车辆经过三次转手,并且从一辆常州车变成了合肥车,所以追回车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在杨律师的建议下,陈某将车辆第一次转手的买卖双方陶某以及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陶某赔偿陈某255694.7元;买方马某在145000元范围内对陈某承担补充赔偿责,而安徽合肥的周先生因为善意取得,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杨律师提醒,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不要随意出借机动车,更不要将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同时放置在机动车内,否则属于你的机动车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转让给了他人;对于二手车买方而言,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查明与自己进行交易的是否二手车的真实车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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