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交通事故处理不当,分分钟变故意杀人!
作者: 时间:2018/7/3 浏览:908次
开车撞人后,将被害人送医,但期间的4个多小时既没有给被害人实施救助措施,也没打求救电话,到医院后发现被害人死亡。这究竟是救人不当,还是故意杀人?
【简要案情】
王某驾轿车在路口与前方季某驾驶的同向行驶电动车追尾碰撞,造成季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王某未报警,也未拨打急救电话,而是将季某抱入车内,驾车离开现场,驶往医院。到达医院的王某,直接将季某抱入一楼门厅东侧通往卫生间的楼道门并驾车离开。几分钟后被害人季某被发现,后经检查已死亡。
【法院判决】
经鉴定,季某是失血性休克死亡。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案件评析】
为何交通事故会演变成故意杀人?
王某的故意杀人行为是间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行为。直接故意杀人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对其行为会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抱着希望的态度;而间接故意杀人,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并不积极追求,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
上述事件中,王某和季某并不相识,并无明确的杀人目的,也不希望和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但在长达4个多小时的驾车中,王某明知被害人身体流血,却不积极施救,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在送往医院后,发现被害人死亡后,又将被害人遗弃逃离,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从王某的主观心态和行为看,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的犯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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