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丈夫自己买房 婚后能否加妻子的名字
作者: 时间:2016/7/5 浏览:1124次
律师解答:夫妻两人可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如果双方都同意的话,可以向房管局申请加名,增加钱女士为房产共有人。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钱女士可与丈夫约定好夫妻婚前婚后财产的划分,并带齐相关证件和丈夫一同前往房管局申请加名。但需注意的是,如果房屋尚有贷款未还清,还需贷款银行的同意才可加名。如果贷款银行不同意,律师建议双方可以通过签署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并办理公证,对不能加名的房屋进行约定,确保权属问题。
关键词: 婚前丈夫自己买房 婚后能否加妻子的名字
相关内容
LATEST NEWS
锐迈动态
- 非医保用药不赔? 法院:该赔2025-07-01
- 热播剧被切条传播,是否构成侵权?2025-07-01
- 解聘通知泄露个人信息,员工起诉获..2025-07-01
- 洗手间地滑致摔伤 影院承担次要责..2025-07-01
- 骂客户快递员被辞 言行不当诉求驳..2025-06-30
咨询热线
029-86229560
联系人:张鹏霄主任律师
电 话:13991968323
邮 箱:ruimailaw@163.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大明宫锦园国际广场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