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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无理调岗辞退收集证据积极维权

作者:战海峰 胡勇    时间:2020/9/14    浏览:531次

  构建和谐、平等、共赢的劳资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一些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有不经协商便调整岗位的,有随意辞退员工的,还有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作为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合理的管理行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法治日报》记者近日梳理了重庆法院系统审理的几起相关案件,提醒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不合理调整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积极主张权利;同时也提示用人单位违规操作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经协商单方调岗,解除合约支付补偿

  【简要案情】

  2017年11月27日,家住重庆市北碚区的张某与重庆某电器有限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工作地点在北碚区,从事会计工作,并载明:因甲方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2019年10月11日,某电器有限公司在没有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通知张某工作岗位调整为综合专员,工作地点调整至江北区观音桥商圈,并要求张某于10月15日前往新岗位报到。

  据了解,该公司在北碚至观音桥区间没有安排交通车,乘坐轻轨从北碚区至观音桥商圈大概需要一个小时,而张某的薪资结构未包括交通补贴。因此,张某以公司未经双方协商擅自调岗为由向公司提出异议,且未到新岗位报到。随即,公司作出通报,以张某不服从安排和旷工为由解雇张某。

  2019年10月14日,张某以公司单方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及岗位,降低工资标准为由,向北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并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随后,仲裁委作出裁决:公司与张某于2019年10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1.36万元。某电器有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起诉至北碚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劳动合同中对原告的单方调岗权利进行了约定,但原告变更岗位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才能对被告具有约束力。原告变更被告的工作地点实际降低了被告的工作报酬,增大了工作在途时间而减少了休息时间,严重影响了被告的合同目的的实现,应在与被告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故被告以此为由,要求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的相关约定。最终,北碚法院依法判令原告某公司向被告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36万元。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案件评析】

  职工是每个用人单位最宝贵的资源,只有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用人单位才能兴旺发达、蒸蒸日上。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尊重职工、善待职工,以诚实信用之心和合乎法律的方式妥善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然而,尽管我国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不断加大、劳资关系总体上不断趋向于和谐稳定,但粗暴对待职工、不尊重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多发频发,尤其是在就业形势严峻、一职难求的形势下,一些用人单位更是肆无忌惮、恃强凌弱,或不合理、不正当的随意调整职工岗位,或编造种种理由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或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以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任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严重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于任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执法司法部门决不能熟视无睹、漠然置之,而应当时刻保持警惕、高悬法律利剑,该出手时就出手,让违法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同时,还应当鼓励职工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对用人单位不合理、不合法、不正当的行为,不能采取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的态度,以防个别用人单位得寸进尺、践踏法律。此外,职工在就业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保存各种证据,以免掉入陷阱或发生纠纷时,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  

关键词: 遭遇无理调岗辞退收集证据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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